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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本就預計結婚後再來認真找房子,今年8月開始陸續透過房仲看了新成屋和中古屋,假日和先生一有空就安排看房,默默的打定看屋半年決心,沒想到隔2個月我們就買房了,很多人會說買房子需要一點緣份和衝動,真的是這樣沒錯。

我們買的是預售屋,老實說不在原本考慮的範圍,但先生透過認識友人談到可以接受的價格,當天就刷卡付訂金了,因為付訂當天我不在場,所幸上網查過非正式簽約還可以退,去接代中心看完也蠻喜歡,建案地點附近有學區、黃昏市場,離市區也不遠,生活機算相當便利。

先前我們有去看過重劃區的成屋,就覺得周邊生活機能很重要,幾乎所有的重劃區,在發展初期,生活機能都不太便利,很多重劃區都強調純住宅,目前入住若是去個超商都還有一小段路程,機能發展完備至少等個3到5年以上,而且誰也不能保證一定會起來,自己覺得是個滿大的賭注,可能比較適合投資客。

趁著合約審閱期間,回家慢慢研讀合約條款,特地下戴內政部「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和審閱本互相對照、上網爬文,至少要知道厚厚一本簽了什麼內容,才可以保障自己的權益,畢竟人生第一次買這麼昂貴的東西,比起成屋又是難度較高的預售屋,卻只能靠模型和樣品屋自行想像。

從接待中心拿到的資料袋、平面設計圖、建商提供的外觀3D示意圖、樣品屋照片等,要連同合約書一起保存,未來這些都可視為是契約的一部份,合約內的一些細節建商不會特別寫出來,像是室內高度、棟距、車位高度、衛浴和廚具品牌等,儘可能把想到的問題都列出來,直接向代銷人員問清楚。

簡單分享一下購屋心情,期待明年新家完工,會是我想像中的樣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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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ouyuch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